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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文件精神,参照《沧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区2018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任丘市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任丘市教体局2018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特制订《任丘市第八中学2018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八中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2018年小学毕业生,拟招12个班,660人。
二、招生范围
建设路以南、城区与议论堡乡分界线以西、扁鹊大道以东、永丰路办事处行政区域以北城区合围区域。
在扁鹊大道以东、建设路以南、会战道以西、永丰路办事处行政区域以北城区合围区域购房的非西环路办事处户籍进城人员子女。
八中片区内外来任丘务工人员子女;四中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双项选择到八中或五中就读。
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任丘市以外县市的务工人员子女,不包括本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安排
(一)招收条件
根据教体局招生工作方案要求,对片区内学生采用分批次顺位报名的方式录取。
第一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且片区既有户口又有产权房;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第二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无户口但有产权房。
第三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有户口无产权房,但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有产权房,且第一监护人双方为独生子女的享受此条件,多子女列入第四批。
第四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有户口无产权房,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也无产权房。
说明:前三批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优先入学。在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招收第四批,第四批人数较多时,由教体局妥善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二)招生方法
学生第一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按照学校招生方案规定时间,按批次到八中报名,并接受学校资格初审。
1、报名需提供的证件
第一批:第一监护人片区既有户口又有产权房的。
第二批:第一监护人片区无户口但有产权房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学校需要提供充足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
(4)学籍卡
(5)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第三批:第一监护人片区有户口无产权房,但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有产权房,且第一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第一监护人的独生子女证明。
(3)住建局交易所开具的无房证明;
(4)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未办理房产证的要提供能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充足的证据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证据。
(5)学籍卡
(6)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第四批:第一监护人片区有户口,但监护人及其双方父母片区内均无产权房。
(1)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
(4)房屋租赁协议、居住登记凭证,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
(5)住建局交易所开具的无房证明。
(6)学籍卡
(7)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外来进城务工、经商、办厂人员子女:
(1)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房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未办理房产证的须出具租住房主的购房合同、发票);
(4)房屋租赁协议、居住登记凭证,以及由辖区派出所提供的租住房屋登记信息;
(5)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务工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等;
(6)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7)学籍卡
(8)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
2、关于房产证明的相关要求
(1)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房且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过户,否则不予认定。不具备过户条件的,必须提供买卖双方协议、更改姓名后的燃气费、水费、电费、网费、电视收视费、取暖费等机打票据、买房时的银行流水清单、物业证明等充足可信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2)城区既有户口又有产权房或城区无户口但有产权房的,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就读学校。城区有二手房产又有城区户口的,如二手房不能过户或不能提供充足证据来证明房产所有权的,以户口所在地确定就读学校。2018年8月31日以后临时将户口转入城区或在城区租住房屋的,不作为当年招生依据。
(3)招生对象申请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作为招生依据的,必须是自出生之日起户口就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且其父母在城区没有房产的给予认定,临时转入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户口不予认定。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父母离异等原因将户口临时转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的,经招生学校和第三方(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学校)查证后予以认定。
(4)经我校或三方联合验审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在8月28日前回户口所在地学校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影响新生录取、全国学籍注册和教科书征订的,后果自负。
四、招生时间
报名时间及对象:
(一)8月22日 第一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且片区既有户口又有产权房者(房产证持有人为第一监护人)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上午:四实小;
下午:一实小、六实小、二街小学及其他。
(二)8月23日 第二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无户口但有产权房者。
(三)8月24日 第三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有户口无产权房,但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有产权房,且第一监护人双方为独生子女者(多子女列入第四批)。
(四)8月25日 第四批:第一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一致,片区有户口无产权房,第一监护人双方父母也无产权房者。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五、报名流程及要求
(一)报名时由第一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带相关材料到八中报名,其他亲属或代理人概不接待。
(二)报名时要按要求登记基本情况并签明白纸和承诺书。
(三)初审有异议按要求重新准备材料的,请于8月25日重新上交材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交主管单位作出相应处理。
(五)对报名过程中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招生秩序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对于报名对象所交材料再审合格者8月26日上午8:00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8月28日。